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厦门生源师范类毕业生集中报到和落户工作的通知 为方便厦门生源师范类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市教育局定于8月1日-30日上班时间在市政服务中心三楼厦门市教育局办事窗口,开展厦门生源2012届厦门生源师范类毕业生集中报到和户口迁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入学前将户口迁入高校,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需先将户口转回家庭所在地的厦门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 入学前未将户口迁入学校,且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厦门生源师范类毕业生,无需办理报到手续,待落实就业单位后再到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参加2012年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考录的毕业生报到和户口迁移手续由所在区教育局或市直属学校统一办理。 二、应提交的材料 尚未落实单位的厦门生源师范类毕业生,办理介绍落户手续时需提交毕业证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明、家庭户口簿原件。 三、办理程序 (一)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报到程序 1.毕业生直接到学校报到(区属学校到区教育局报到)。 2.学校人事干部统一收齐毕业生报到材料按规定办理报到和介绍落户手续(区属学校由区教育局人事部门统一办理)。 3.经市教育局签章的报到证由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存入毕业生个人档案。 4.非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接收单位应先到市公务员局办理报到手续,才到市教育局开具行政介绍信。 (二)需先将户口转回家庭所在地的尚未落实就业厦门生源师范类毕业生,按要求准备材料后到市政务中心办理。 四、党、团的组织关系转递问题。 外地院校的毕业生党员,请先到市委组织部(湖滨北路市府大楼)办转,已就业的到所就业单位的上级党委办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到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区属学校到各区委教育工委办转),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组织关系可转移到户籍所在地党委或市人才服务中心党委。 本省院校毕业生可直接由高校党委转移到就业单位的上级党委(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到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区属学校到各区委教育工委办转)。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组织关系由高校党委直接转移到户籍所在地党委或市人才服务中心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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